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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教师招聘公告(256名)
日期:2017-06-01   编辑:       阅读:[ ]次

         

为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学校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230名、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 8名、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7名、特殊教育岗位1名。各学科具体岗位、名额(其中50名上挂锻炼一年)及学历条件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 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2018年开始本科毕业生的年龄要求在3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苍南户籍或苍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的可以为国民教育序列的高校毕业生,中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全日制)、特殊教育岗位放宽至温州市户籍,中小学体育(足球方向)、职高汽车维修工程、职高电子商务、职高护理等岗位户籍不限。户口和人员身份确认时间截止2017年6月14日。

5.具备相应或高于任职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除职高专业课岗位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要求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学前教育、小学、特殊教育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见附件1)。

7.报考中小学语文岗位必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学前(幼儿)教育专业,特殊教育岗位要求特殊教育专业,职高专业课各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每位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包括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的对象)所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初等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每位毕业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8.已经在我县连续从事学前教育满五学年(时间计算到2017年6月30日),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现任幼儿园教师或园长,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可以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6月9日0:00-2017年6月14日24:00。

网址:苍南教育网www.cnjyw.net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6月15日00:00网上注册、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学科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15日00:00-2017年6月19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2017年6月20日00:00-2017年6月22日24: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苍南教育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此期间,对于已经注册报名但未能得到初审结果的考生,请致电0577-64758543,0577-64762548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4.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6月24日-2017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苍南县教育局(灵溪镇渎浦街)。

现场确认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报名、缴费(两科考务费80元)。

现场确认需随带材料:

① 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右上角处要粘贴网络报名同底彩色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复印件;

③学生证及学校证明(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学生证和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毕业证书和报到证于7月30日前送到县教育局;

④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有效期3年>及复印件; 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考生合格证明,无需提供原件。但7月30日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证书送到教育局,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⑤报考连续从事学前教育5学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岗位要提供幼儿园工作的5学年工资册(每学年提供3、6、10、12月四个月)及幼儿园聘任证明(需园长签字和承诺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苍南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确认,方能取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已通过现场确认对象于2017年7月6日至7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苍南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试课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对象: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一般要达到3:1,部分岗位达不到3:1的,不能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名额。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

(2)笔试科目:每位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的教育基础知识、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

(3)笔试内容:

①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

②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高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初中社会,初中科学,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高电子商务、汽车维修工程、护理等30个学科,内容包括报考对应学科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知识、高校对应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

(4)笔试分值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

(5)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7月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满分100分)

除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和学前教育学科岗位面试为试课和学科基本功及技能考核外,其它学科岗位面试都为试课。

面试前3个工作日,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含上挂锻炼一年的岗位)及指标(其中,小学语文岗位分语文A岗位指标、语文B岗位指标、语文C岗位指标)。

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总分,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总分并列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小学语文岗位所有试课对象分甲、乙、丙三组分别进行试课,分别单独择岗。分组办法为:将试课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逐个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准考证号码为序(号码小者排前),以排名总序号交叉进行分组,如排序总序号为:X1、X2、X3、X4、X5、X6、X7、X8、X9、X10、X11、X12、X13、X14、X15…,甲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1、X6、X7、X12、X13…,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2、X5、X8、X11、X14…,丙组试课对象组成为:X3、X4、X9、X10、X15…。

(一)试课

(1)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中学岗位若笔试入围对象教师资格证种类相同,则按同年段学科进行试课;若笔试入围对象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则按低学段学科进行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试课分值:总分100分(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和学前教育等学科按试课分值的40%计入面试总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试课形式: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试课前3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苍南县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试课资格的,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4)试课地点: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学科基本功及技能测试(按测试成绩的60%计入面试总分)

(1)考核内容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50分);100米(10分);原地立定跳远(10分);铅球后抛(10分);女800米,男1500米(10分);个人特长展示(自选一个体育项目)(10分)。

中小学体育(足球方向):30米站立式起跑(25分);原地颠球(25分)、运球绕杆射门(25分);定位球传准(25分)。

中小学美术:静物素描(50分);色彩默写(5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一首(25分);钢琴背谱演奏一首(25分);自弹自唱一首(25分);五线谱视唱一首(10分);个人特长展示(15分)。

学前教育:即兴讲述(30分);现场绘画(30分);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40分)。

(2)测试分值:总分100分(分值占面试总分60%),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测试:所有测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出现的测试空缺不再递补。

(4)测试地点:测试规程、时间及领取《测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指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中小学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和学前教育试课成绩占40%,学科基本功及技能测试成绩占60%)成绩各占50%的总分(除中小学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外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中小学音乐、体育、体育(足球方向)、美术和学前教育岗位为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40%+学科基本功及技能测试成绩*60%)*5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同分对象进行再次试课,以本次试课成绩高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体检、考察办法: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3)体检、考察不合格缺额递补办法: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若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是同分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也一样的,组织同分对象进行再次试课,以本次试课成绩高者优先。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择岗: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其中,小学语文甲、乙组、丙组对应岗位是A岗位、B岗位、C岗位等三类岗位之一,具体岗位类别由甲、乙、丙三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最高者抽签决定。择岗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笔试和试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教师资格证种类高者优先。报考中学岗位同学科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入围考生可以选择高中、初中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入围考生只能选择初中岗位,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的入围考生必须先满足高中岗位的需要。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六、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报名系统打印的《2017年苍南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

2.报名对象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科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543,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68890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

3.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律不予录用。

4.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或有其它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为幼儿园在职教师出具任教虚假证明的幼儿园三年内(截止2020年12月30日)不得申报等级幼儿园,三年内不得享受一切幼儿园扶持政策,当年幼儿园年审不合格,并对出具证明人和幼儿园予以全县通报。

5.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被招聘的毕业生于2017年8月2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并按规定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现聘用学校服务期不能少于3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教育网(www.cnjyj.net)。

附件:1.苍南县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2017年报考苍南县学前教育岗位教师诚信承诺书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