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教师编!提前批!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日期:2021-11-04   编辑: 金海艳   阅读:[ ]次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2022年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

2.温岭市教育局网

(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


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须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省优秀毕业生荣誉;

(3)获全国或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70%;

(5)普通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除外)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3.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4日9:00—11月10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4日10:00—11月10日17:00。

2.网址:

https://www.wlteacher.org/recruitment

3.报名流程:

(1)登录温岭市教师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本报名系统”)主页面,点击“登录报名”,提交注册信息。

(2)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点击“照片上传”(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1M内,不符合要求的照片,资格初审时不予受理),选择报考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一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职位(其中L03、L11职位不设比例要求),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3)点击“生成报名表”,打印《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1年11月12日8:00—11月13日10:00。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本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 试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8:30—10:3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内容:教育基础知识等。

4.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低于50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确定面试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10人的按1:2的比例;11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若计算的面试人数为小数时,小数部分非“0”时则进1;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


面试前,笔试通过人员(以公告为准)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1.时间:2021年11月13日13:30—17:00。

2.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办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2年浙江省温岭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70%)等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非2022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结束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面 试


1.形式: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先备课60分钟,再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1年11月14日(具体报到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地点: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东区(石夫人校区)(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68-2号)。

3.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按笔试成绩占3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70%(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排位)。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并与市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非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教育局共同审核为准。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6.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

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126136、89935639、86010977

监督电话:0576-86121631、86151699


附:

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 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 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健委和省防控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 求,制定我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

考生及考务人员防疫


 1.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 情况,协调省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 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 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

2.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 28 天内入境人员和考 前 21 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及考务人员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 “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 号标记以及 现场测温 37.3℃以下(允许间隔 2-3 分钟再测一次)。另外 14 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 测阴性证明。

 4.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间隔 1 米以上,有序入场和 离场,有违反者,责令离开考点。


考点防疫


1.考点设定考试管控区域。

2. 考点应设置 1 个考务办、1 间临时隔离室,笔试考点设置 1-2 个备用隔离考场。

3.考点入口视考生人数设置若干条测温通道和 1 条应急通 道(或 1 台专用应急车辆),并配有红外测温仪、测温枪、遮阳 篷、指示牌、小喇叭等设备。

4.笔试普通考场,考场标准为 30 人或 25 人,考生间隔距离为一个座位以上,为扩大座位间距,可采取“Z”字形或“品” 字形安排。笔试备用隔离考场,座位四周间距 2 米以上,每个考 场一般不超过 5 人。

5.电子化考试(机考),应优先选用机位之间有隔断或安全距离较大的机房,并预留 5%-10%的备用隔离机位。备用隔离机3 位应相对集中,并有间隔区分(如加大距离、设置临时隔断或安 排单独机房等),备用隔离机位应隔座安排。

6.考前考后消毒。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 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对上 述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考前 1-2 小时,考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点入口 处工作人员,提醒并组织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 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

8.考点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物 品 配备标准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每个考务人员每天 3 只 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 每个教室 1 瓶(同楼层邻近考场可合用) 厕所洗手液、纸巾 每个卫生间分别各 1 瓶、1 包 考场纸巾 每个教室 1 包 消毒药剂 若干数量,考前考后用于考点考场消毒 测温设备、警戒线、遮阳蓬、提示牌、小喇叭等 在考点入口按需配置 注:尽量使用已有物资设备,请考点学校给予支持帮助,人事考试机构力所能及给予保障。

9.考点工作人员配备及负责单位工作人员及人数 负责单位主考和副主考各 1 人、考务办工作人员若干 人事考试机构 考点保障人员若干(设考点考务和考点防疫副主考各 1 人)考点学校/医卫部门 普通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 2 人) 考点学校 流动监考人员(5-10 个考场配置 1 人) 人事考试机构(考点学校配合) 备用隔离考场监考人员(每个考场 2 人) 人事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各配备 1 人 考前考点入口医务人员和引导人员各 1 人,每个通道健康 检测检查人员 4-6 人 考点学校(人事考试机构配合) 考中处理相关症状医务人员 1-2 人 考点学校/防疫部门


应急防控处置


1.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发热等疑似症 状,应立即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并进行现场评估。

2.遇有黄码、红码人员,由现场防疫人员采取临时隔离管控, 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疾控部门处置。